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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反饋問題
第一輪督察反饋指出,要嚴肅查處填湖占湖違法行為,推進破堤還湖、退垸還湖等湖泊休養生息工程。整改方案要求,按計劃編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還湖規劃,做好退垸還湖試點工作。而省水利廳在制訂整改方案時,對退垸還湖既沒有明確的工作標準和工作措施,也沒有完成時限;督促檢查不力,導致工作整體進展滯后。2017年11月,湖北省新農村建設暨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《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(田、漁)還湖實施方案》,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年底前上報具體實施方案,但各地無一按時上報,荊州、孝感兩市遲至2018年9月才上報。
二、整改目標
按照《荊州市退垸還湖還濕方案》,完成洪湖退垸還湖目標任務。
三、整改措施
1.持續實施《荊州市退垸還湖還濕方案》和《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退垸還湖(還濕)工作方案》,強化湖泊退垸(田、漁)還湖年度目標考核,加快推進洪湖退垸還湖還濕,并實施破口通湖,去圍垸養殖功能化,防止反彈。
2.力爭2022年完成退垸群眾安置、退垸施工。制定漁民安置方案,做好漁民的轉產培訓、發展農業生產等工作,確保退垸群眾住房有保障、生活有著落、生產有發展,確保社會穩定。
3.推進湖泊生態修復。優化退垸施工方案,減少退垸施工對洪湖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,結合退垸施工,恢復洪湖灘涂、湖濱帶和鳥類棲息地,提高生物多樣性,修復退垸水域生態環境,恢復洪湖濕地景觀。
四、完成情況
1.加快推進退垸還湖,2018年荊州下達洪湖退垸還湖面積11.58萬畝,2021年8月,我市已完成洪湖退垸還湖面積12.57萬畝,因優化方案后,保留圍垸面積2.49萬畝,重新對陽柴湖、革馬湖、振興湖三個圍垸面積7939畝實施退垸還湖。制定工作專班及市領導包保責任清單,組織專班人員進駐退垸區域開展退垸工作,12月全部完成破口通湖工作,通過省級驗收。
2.推進漁民上岸,自我市啟動洪湖大湖漁民上岸工程后,先后出臺了以船為家和拆圍等一系列安置補償措施。大湖以船為家漁民由住建部門負責安置補償,以船為家漁民享受了相關補貼,平均每戶17.58萬元;大湖拆圍對象漁民,進行安置補償,大湖拆圍對象漁民主要享受了圍網補貼、面積補貼、船只征收補償、最低生活補助四項安置補償政策,平均每戶2萬元。陽柴湖164戶,共計737人待破口通湖完成后啟動搬遷安置工作。
3.加快生態修復,退垸還湖一二期生態修復施工已完成9.3萬畝,根據優化方案,不進行第三期施工。
此項工作已整改完成,將長期堅持。如果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間(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7日,共10天)向洪湖市攻堅辦反映。
聯系人:徐陽 ????????聯系電話:0716—2423395
2023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