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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反饋問題
2012年頒布實施的《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》明確要求編制湖泊保護規劃,但大部分地方行動遲緩,一些湖泊的保護詳細規劃至督察進駐仍未編制。部分已批準實施的規劃現狀調查不實,制定的保護措施不到位。
二、整改目標
完成湖泊保護詳細規劃編制,對規劃現狀進行調查核實,完善保護措施,推進湖泊生態保護。
三、整改措施
1.督促未完成湖泊保護詳細規劃的地方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編制,6月底前完成批復。
2.對于已批準實施的規劃現狀調查不實,制定的保護措施不到位的情況,督促相關地方按照湖泊劃界成果進行修編,并于2022年12月底前重新批復。
3.加大日常核查力度,依法及時查處違法行為,加強湖泊生態保護。
四、完成情況???
一是委托第三方編制洪湖市沙套湖等25個湖泊保護詳細規劃,經過各級單位專家組的充分討論與咨詢,進行了修改與完善,形成《洪湖市里湖湖泊保護詳細規劃》《洪湖市土地胡湖泊保護詳細規劃》《洪湖市沙套湖湖泊保護詳細規劃》《洪湖市1km2以下湖泊保護詳細規劃》(審定稿)。
二是組織相關單位專題研究湖泊保護詳規編制工作,擬將《洪湖市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保護詳細規劃(合訂本)》(審定本)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查。2022年11月30日,洪湖市人民政府以《關于沙套湖等25個湖泊保護詳細規劃的批復》(洪政函[2022]116號)文件進行了批復。
此項工作已整改完成,將長期堅持。如果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間(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7日,共10天)向洪湖市攻堅辦反映。
聯系人:徐陽 ????????聯系電話:0716—2423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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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8日? ??